被告人山西徐某维与被害人山西宫某康系夫妻关系,但山西宫某康与山西陈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且长期对山西徐某维实施家暴。案发当日晚上,山西宫某康带着山西陈某回到家中,与山西徐某维发生口角。山西宫某康拿出一个木棍追打山西徐某维。山西徐某维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防御。双方对打中,山西徐某维右手所持的水果刀刺中山西宫某康的左侧胸部,致山西宫某康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法院判定,被告人山西徐某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山西徐某维持刀防卫,并在该过程中将山西宫某康伤害导致死亡,属防卫过当。案发后,山西徐某维请人报警并积极救治山西宫某康,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本案系婚姻家庭问题引发,被告人在案发后取得了山西宫某康家属的谅解,且山西宫某康在本案的起因上存在较大过错,可以对山西徐某维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山西徐某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一般来说,轻伤2级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最终量刑结果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比如案件中的伤人致人死亡,是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的后果,且当事人也自首且积极救治,所以量刑较轻。如果发生类似案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可以咨询律师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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