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晋城赵某大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与被害人晋城方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晋城方某死亡,肇事后,被告人晋城赵某大逃离事故现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晋城赵某大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律师接晋城赵某大的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经过到看守所与晋城赵某大多次会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晋城赵某大车辆没有保险,家庭困难,没能和被害人晋城方某家属达成和解,没有取得被害人晋城方某家属的谅解,律师积极协助晋城赵某大的家属与被害人晋城方某家属达成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最终对晋城赵某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宣判当天,晋城赵某大终于走出了看守所。

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晋城方某属因家人去世备受打击,往往很难出具谅解书,如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也是作为辩护人应该深思的问题。律师办的不仅仅是案件,还是别人的人生。
如果有类似案件想要争取减刑缓刑,可以联系律师咨询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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