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大同孙某静驾驶机动车行驶时,与被害人大同周某琪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大同周某琪死亡,肇事后,被告人大同孙某静逃离事故现场,公安机关交警部门认定大同孙某静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律师接大同孙某静的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经过到看守所与大同孙某静多次会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大同孙某静车辆没有保险,家庭困难,没能和被害人大同周某琪家属达成和解,没有取得被害人大同周某琪家属的谅解,律师积极协助大同孙某静的家属与被害人大同周某琪家属达成赔偿并取得谅解。法院最终对大同孙某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宣判当天,大同孙某静终于走出了看守所。
如果发生意外,千万不要肇事逃逸,很难逃脱且量刑更重,如果涉及相关案件不知道要如何处理,在赔偿方面和对方难以沟通,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如何解决,争取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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