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对方拿出你未曾见过的证据时,一般法官会询问你关于新证据的看法,这个时候不要随便回答,如果回答了支持或者赞同的意思,对方的证据有可能对自己案件结果不利,一定要谨慎回答。
可以回答:对于对方单方面拿出的证据不承认真实性。
2.当对方在举证环节出示证据后,法官会询问你对证据是否有异议,这个时候不要直接肯定对方的证据,当然也不能随意否认。
可以回答:由法院依法认定。
3.当对方反驳你的时候,但是反驳的内容完全和案件无关时,不要和对方产生争吵,可以和法官说:对方陈述的内容与本案无关,不能作为抗辩理由。
4.当你是被告,对方的证据并不是十分充分的时候,可以和法官说:原告没有有效证据,证据不充分不能证明我方需要承担的责任。
5.当你发现原告提供的证据有虚假、伪造的嫌弃,不要冲动争吵,可以和法官说:原告提供的证据涉嫌到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我方将保留权利,请求法官将本案移交公安机关。

打官司在法庭上的发言是很重要的,你的发言可能会关乎到案件最后的结局如何,如果没有经验,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如何准备证据以及如何发言都可以咨询律师。如果目前有案件需要询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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