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舒某康与大同木某温与在会车过程中车辆发生剐蹭。由于大同舒某康直接驾车驶离现场,大同木某温与遂掉头追随大同舒某康直到红绿灯路口,大同木某温与下车到大同舒某康车前打算与大同舒某康协商事故处理事宜,但大同舒某康仍不理会并再次驾车驶离,大同木某温与随后报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大同舒某康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故对大同舒某康进行罚款并记扣12分。大同舒某康不服,认为两车只是轻微剐蹭,自己不属于肇事逃逸,处罚过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人民法院驳回了大同舒某康的诉讼请求

如果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最好的处理方式还是当下解决,千万别抱着侥幸心理一走了之,逃逸的量刑会更加严重。如果发生相关案件,对赔偿或者其他流程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提前联系律师,尽快处理、



联系电话:18635145654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高中环街中环金座西电梯1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