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泽区袁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邻居,获利2000元,银行卡流水金额接近600万元。检察院认为太原市迎泽区袁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做出不起诉决定。该案件的金额高达600万元,不起诉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主要行为人不是太原市迎泽区袁某,是邻居借用银行卡,并且太原市迎泽区袁某的获利较小。
太原市李某芳将自己的5张银行卡出借给他人,在2022年7月期间,银行卡的流水高达700万元,在9月的时候,太原市李某芳到公安机关自首并悔过,进行坦白,检察院认定太原市李某芳自首、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最终决定不起诉。本案中,太原市李某芳的银行卡流水金额700万,但由于他自首,并且还款赔偿,最终没有起诉他。
涉案的流水金额并不直接影响最后案件的判决情况,就算是大额流水,如果能争取早日退赃,认罪悔过,大概率可以争取不起诉,且300万的流水金额也不需要行为人承担,若您涉案且有大额流水,还是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在案件送到检察院之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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