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被告人梁某窜至本市某粮油店内,谎称其需要购买白面20袋,要求被害人赵某某将白面送至指定地点,被害人赵某某遂离开店面前往该地点,后发现收货地点梁某不在无人接收货物。被告人梁某趁被害人赵某某离开店内无人之际,进入店内实施盗窃行为,并盗走收银台抽屉内现金2870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警方追回赃款293元及被告人梁某用赃款购买的手机1部,赃款500元及赃物手机1部已发还被害人,其余赃款已经挥霍。

盗窃的最低入刑金额是1000元,量刑在3个月到一年确定量刑起点,在此基础上,如果数额每增加3000元,量刑增加一到两个月;如果数额不大但是多次行窃,也会相应的增加刑期。
如果涉嫌盗窃,是有机会争取缓刑的,尤其是本身涉案的金额不大,如果主动投案并退还赃款,向被害人争取谅解书,有很大机会轻判缓判。如果对争取减刑有任何疑虑,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尽量争取却低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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