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出卖人在与买房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又与第三人进行恶意的串通,将房屋卖与了第三人,并且已经交付第三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导致了买房一方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提起诉讼的话,人民法院是可以认定出卖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是出卖人和第三人属于恶意串通,也就是说要有证据这两人恶意串通,明知道这个房子已经有签订协议,仍然签订新的协议;第二点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协议无效,判断合同无效,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是否返还。

房屋买卖中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非常常见,很多房屋合同都签好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尤其是一些二手房的买卖,更加麻烦。如果目前有买房子产生的纠纷无法解决,可以咨询一下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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