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男大学生小李将自己的银行卡以300的价格出售,1个月的时间,银行卡查流水金额已经有500万元,检察院认为晋中市男大学生小李是初犯,还未毕业,并且案发后积极认罪赔款,决定对晋中市男大学生小李不起诉。
晋中市吴某已知他人网络跑分,仍然帮忙联系搞技术的大学同学搭建平台,大学同学为其搭建的跑分平台,进行大量的资金流水的转移,平台涉案至少5000万。检察院综合考虑下认为晋中市吴某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本案中,晋中市吴某为犯罪分子联系大学同学,并未直接参案件其他。

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检察院实际案例来说,初犯+获利不多+认罪认赔+悔过态度良好,都是可以轻判或者缓刑,而且初犯的情况下还有机会不被起诉。外借银行卡后还发现有不正常的大额流水,建议向警方或者专业律师咨询,确定是否涉案,以及自己的量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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